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盛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4-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昌”或“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自
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盛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
——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盛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
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不
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业务规模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
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2、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
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
易。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
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
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
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
作规范、审批权限、内部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
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
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
总量及结售汇时间。

    4、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
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
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
效;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
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
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
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
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第二届董事会2020
年度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章毅                               刘光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