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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盛昌: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系-华盛昌 MEMS 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
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 MEMS 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产业链延伸,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
发表意见如下: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
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报
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庆和




                                       浦   洪




                                       李学金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