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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盛昌: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推动智能传感
测量检测业务及其他新型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拟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
员会签署《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 以下简称“《项
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投资建设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
成后将主要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万用表、数字钳形表、电力测试器、红外
热像仪、红外测温仪、激光测距仪、空气质量检测仪、红外人体测温仪等各类多
功能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

    2、项目地址:意向选址位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的国际合作产业园
    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协议,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一) 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主要生
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万用表、数字钳形表、电力测试器、红外热像仪、红外
测温仪、激光测距仪、空气质量检测仪、红外人体测温仪等各类多功能测量仪器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项目用地:使用土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意向选址
位于智慧区规划的国际合作产业园,乙方拟在上述地块建设本项目。项目宗地总
面积约31000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2.5(具体面积等指标以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挂
牌文件为准)。

    3、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
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总额约12亿元。

    4、实施主体:乙方须在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注册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
施主体,乙方子公司注册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其成立的子公司
独立全部继受。

    5、甲方主要权责:1)在土地具备出让条件时,甲方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
挂牌出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2)项目建设用地按照“三通一平”(即通路、通
水、通电,场地平整)的标准净地交付使用。3)如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4)甲方提供相关的投资服
务和公共管理,指导和协助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建设及经营
过程中遇到涉及甲方的问题困难。5)甲方鼓励乙方科技创新,在乙方符合国家、
省、市和仲恺高新区等涉及重点项目、科技创新等条件下,可协助乙方申报“高
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重点项目”等认定。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
省、市优惠政策支持。6)为保证项目顺利投资建设和运营,甲方在乙方依法取
得项目用地后签订《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

    乙方主要权责: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挂牌竞标程序合法取得项目用
地使用权,不得违反本协议改变土地用途或自行转让。否则,甲方或者自然资源
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按照《土地成
交确认书》及缴费通知要求支付土地价款、交易服务费用及相关税费,与惠州市
或者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是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
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助于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项目投
资建设协议书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项
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积极参与政府的土地招拍挂公开程序,但竞拍结果
具有不确定性。

    3、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
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建设协议书涉及的项目投资额、预计年销售额等数值均为计划数
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项目
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项目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最
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5、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
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
    1、
议决议》;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
    2、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