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
成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
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简化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估计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
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
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
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账龄分析法组合 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
表计提
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2)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应收出口退税款 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出口退税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按账龄与未来
信用风险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计提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
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
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
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账龄分析法组合 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
表计提
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了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组合 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款项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应收出口退税款 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出口退税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按账龄与未来
信用风险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计提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了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
合 并范围 内子 公司组
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款项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
合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
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
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简化公司与
各分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
1、
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
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