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3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庆和
浦 洪
李学金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