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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朝阳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
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4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本次公开
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2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9,600 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工商登记的 7,200 万元增加至 9,600

万元,股份总数由 7,200 股变更为 9,600 股,该等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的修改,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
容进行修订。

    三、《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 】号文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2019]269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普通股【】股。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

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股,于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购的内资股 2400 万股,于 2020 年 4
上市。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朝阳电子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朝阳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RISUNTEK     INC       公司的英文名称:RISUNTEK      INC.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00
万元整。                               万元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声学产品及 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声学产

零配件、通讯传导线材;塑胶制品;智 品及零配件、通讯传导线材;塑胶制
能化设备、模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品;智能化设备、模具;货物进出口、
出口。(以工商局核准内容为准)。       技术进出口。(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 】年【 】月【 】日,   第十九条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其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其

中公开发行新股【 】股,公司的股本      中公开发行新股 2400 万股,公司的股
总额增至【 】股。                      本总额增至 9600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600 万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600
                                       万股。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
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公司召开股
除现场会议投票外,鼓励通过网络服务 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
方向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 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方便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 股东行使表决权。
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
    股东大会提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     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
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
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向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

股东提供符合前述要求的股东大会网     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
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

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
期限;                               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记日;                               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码。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由。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 股东大会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
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旦确认,不得变更。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
确认,不得变更。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

议和特别决议。                        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一百四十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一百四十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作为总经理的助手,根据总经理的指示 人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负责分管工作,
负责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 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
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关的业务文件。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

决定是否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      长决定是否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
部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超过 30     行部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 30 个工作日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
选。                                  理人选。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施行。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工

商变更登记事宜,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