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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朝阳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5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关于董事沈庆凯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郭丽
勤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郭荣祥董事薪酬的议案》未获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 2 点;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①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②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1
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5 日。
    (7)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2,025,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总股份的 75.0260%。其中:
    ②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72,000,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总股份的 75.00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
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③网络投票的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5,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 0.0260%。
    ④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聘请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剑发、鲁莎莎现场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 % ; 反 对 233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3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 % ; 反 对 233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3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 % ; 反 对 238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3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 % ; 反 对 238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3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 % ; 反 对 238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 份 的

                                         3
0.03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 % ; 反 对 238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3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 % ; 反 对 238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3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具体审议结果如下:
    8.01    《关于董事沈庆凯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8000%; 反对 23800 股 ,占 出席会 议无 关联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的
95.2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00%;弃

                                         4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关联股东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庆凯、郭丽勤、广东健
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8.02    《关于董事郭丽勤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8000 % ; 反 对 15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无关 联 股 东所 持 有 表决 权 股 份的
6.0000%; 弃权 22300 股 ,占 出席会 议无 关联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的
89.2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关联股东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庆凯、郭丽勤、广东健
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8.03    《关于董事徐佐力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634%;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关联股东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4    《关于董事郭荣祥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800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
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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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000%。
    关联股东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庆凯、郭丽勤、广东健
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8.05   《关于董事张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000%;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000%。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6   《关于董事程建春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000%;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000%。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7   《关于董事张雷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000%;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000%。

                                   6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63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3%; 弃权 22300 股 ,占 出席会 议无 关联 股东 所持有 表决 权股 份的
0.0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00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000%;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000%。
    关联股东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剑发、鲁莎莎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具)。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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