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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朝阳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①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②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1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
    (7)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2,003,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的总股份的 75.0035%。其中:
    ②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72,000,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总股份的 75.00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
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③网络投票的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4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 0.0035%。
    ④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聘请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剑发、鲁莎莎现场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3%;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3%;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3%;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3%;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3%;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
0.00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3%;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剑发、鲁莎莎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具)。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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