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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朝阳科技: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2021-11-03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

目”建设期进行调整,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 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计 24,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17.3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15,680,000.00 元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4,297,338.1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61,382,661.88 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20]G140022108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
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                     16,682.54
            2    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4,667.69
            3    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88.04
                                  合计                                      36,138.2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1 年 10 月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诺投资总额   29 日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1     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       16,682.54            9,756.62      58.48%
2     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4,667.69            4,058.61      27.67%
3     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88.04              834.45      14.43%
                      合计                         36,138.27           14,649.68      40.54%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拟延长耳机及配件生产
     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的建设周期。该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为
     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
     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
     施方式为在原有的生产设备、技术基础之上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将有助于公
     司优化产品结构,突破产能瓶颈,提升高端市场占有率,提升产品品质及降低成
     本。随着耳机行业的快速、深刻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下游客户向
     着精细化、高端化发展的需求不断提高,对公司产品的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在不改变产能提升和自动化水平升
     级的前提下,对具体设备选型和工艺改进需求进行了审慎选择,并对项目的总体
     建设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
产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在不改变募投项
目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

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

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

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

级改造及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

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延长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

造及扩产项目实施期限事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

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

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朝阳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