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朝阳科技: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公告2022-04-14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字、加盖各方公章,并经公
司董事会批准且交易对手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生效。
    2、本次公司对外出租部分房产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
用效率,并能够获取稳定的租金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的积极
影响。
    3、出租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影响,存在无法开展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
履行期限可能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
款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
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影响
预期收益。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4 月 13 日,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提升
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的部
分闲置厂房、宿舍对外出租,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承租方签订相关合同文
件。
    公司拟与广东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公司位于企石
镇江边村的部分闲置厂房、宿舍租赁事项签订了《租赁合同》。公司将面积
27,916.00 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 24,516.00 平方米,宿舍面积 3400 平方米)
的厂房 (下称“租赁物业”) 租赁给乙方兴办企业使用,租赁期限为 5 年,租
金按每月每平方米 21.8 元计算,年租金 730.28 万元,五年租金合计 3,651.41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出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出
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承租方:广东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田生
    3、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三街 24 号 2 栋 301 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环保
技术咨询及开发;园林绿化;通风工程;销售:环保设备、通用机械设备、通
风设备、消防器材、水处理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与承租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7、类似交易情况:无
    8、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东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江边工业区自有厂房面积 27,916.00 平方米
(其中,厂房面积 24,516.00 平方米,宿舍面积 3,400.00 平方米)的厂房(下
称“租赁房产”)租赁给乙方兴办企业使用。
    (2)乙方承租租赁物业用于工业生产、经营之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物业的用途。乙方在甲方物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合法合规。同时,乙方不能经营与甲方相同行
业业务以及重污染行业(如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
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及涉及喷油、电镀工艺等生产经营活
动。
       (3)乙方自起租日起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于每期首月 10 日前(首期租
金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内支付)向甲方支付。
       2、交易价格

    租金标准:固定租赁期 5 年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 21.8 元,固定租赁期后续
约租金为每月每平方 26.16 元。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甲方开具发票给乙方。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分为免租装修期和固定租赁期。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为免租装修期。从 2022 年 6 月 11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0 日止,共五年为
固定租赁期。五年固定期满后,若甲方厂房不自用,则乙方可享有以本合同约
定租赁价格续租活动租赁期(活动租赁期限届时另行商定)。
    4、结算方式
    乙方自起租日起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于每期首月 10 日前(首期租金应当
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向甲方支付。
    5、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字、加盖各方公章,并经甲方
公司董事会批准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生效。

    6、违约责任

    (1)免租期及固定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拆迁征收、自然灾害等影
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协商,互不担责,政府赔偿按实际对应情况处理。

    (2)本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解除的,
乙方应按六个月租金金额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延期交付租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应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
任,违约金每天按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计算日期从应付相关费用
之日开始计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租赁物业(主体)结构或擅自将租赁
物业分租、转租、借出、出售、抵押、改变租赁物业的用途、在租赁物业内进
行违法活动等(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商标权、品牌经营权、
知识产权或侵犯他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存放危险品或进行其他重大违法活动),
须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甲方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乙方
在租赁物业内的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装饰、装修、设备、设施、货物等)应
在合同解除后 30 天内进行搬迁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应在一
方发出通知后 15 天内予以支付。

    (6)除本合同另行约定外,本条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
继续赔偿。

    (7)合同生效以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赔偿
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系公司暂时闲置房产,该房产不属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对外出租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
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稳定的租金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的积
极影响。
    2、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出租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影响,存在无法开展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履
行期限可能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
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
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影响预
期收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