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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朝阳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04-3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

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3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

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有关异议,监事会负责记录有关信息。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其他关键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