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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朝阳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5-25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东朝阳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

括:(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确定本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4日,向6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

172.89万份,行权价格为21.81元/股。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