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
产项目”以及“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已实施完毕,经结项评
估,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544.14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 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计 24,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17.3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15,680,000.00 元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4,297,338.1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61,382,661.88 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20]G140022108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
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 16,682.54
2 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4,667.69
3 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88.04
合计 36,138.2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071,282.7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朝阳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或调整情况
经 2021 年 11 月 2 日已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建
设期进行调整,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代
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0,609.0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
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刊登于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
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4)。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账户状态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8110901013201106278 15,440,974.01 正常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 769905683210668 390.66 正常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东莞东城支行 631803820 0 已注销
合 计 15,441,364.67
五、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及资金结余情况
1、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原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后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在
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行业市场发展趋势,对原规划的耳机品类进行
了部分调整。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年生产能力已超过该项目原规划的各品类
耳机的总和。
2、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目前该项目建设已
完成,达到了项目的规划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改善了研发环境、配置
了先进的实验测试设备,引进了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了公司整体的自主创新和研
发能力。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
3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累计实际投入 结余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利息收入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
1 16,682.54 15,386.25 247.81 1,544.10
产项目
2 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88.04 4,804.05 16.05 0.04
合计 21,470.58 20,190.3 263.86 1,544.14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
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并根据市场技术的变化和公司发展规划,相应调整设备及软硬件投入,
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
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
3、目前尚有部分项目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由于支付周期的原因而
未支付,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上述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
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八、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
4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
项目”以及“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 1544.14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
及扩产项目”以及“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原则,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
及扩产项目”和“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
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5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