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关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3日,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租赁合同暨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
整体运营效率,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的部分闲置
厂房、宿舍对外出租。公司与广东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洁环保”)
于2022年4月13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公司
将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江边工业区面积为27,916.00平方米的厂房(其中厂房面积
24,516平方米,宿舍面积4,300平方米)租赁给三洁环保兴办企业使用,固定租
赁期从2022年6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10日止,共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5)。
由于三洁环保经营亏损,已逾期支付原合同项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公司拟
根据原合同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23年4月19日
签订了《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广东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田生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三街24号2栋301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公司与承租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
乙方经营亏损,现已逾期支付《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甲
方拟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该租赁合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就《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达
成本协议,以昭信守。
1、双方同意,因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且
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 2 项约定解除《房屋租赁
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下称“终止日”)起终止。自
终止日起 3 日内,乙方应按照租赁物业交付的原状向甲方返还租赁物业及其附属
物品、设备设施(但甲方书面同意或要求乙方保留在租赁物业上的装修、改建的
建筑物、设施、设备及附属物等的除外)。乙方逾期不迁出租赁物业的,甲方有
权将租赁物业内非属于甲方的一切可移动物品清点、清出及提存,所需费用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
2、双方同意,甲方无需向乙方退还乙方于《房屋租赁合同》项下已支付的
履 约 保 证 金 。 乙 方 应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前 向 甲 方 支 付 剩 余 租 金 费 用
1,428,795.20 元。甲方就《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对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
3、《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原协议的第二条第 2 项、第六条第 4 项、第
八条至第十三条,以及在该协议终止前产生的任何因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而产
生的权利主张(如有)应持续有效,但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终止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已收到承租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后续公司将继续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合
同终止事项,并及时关注和跟进承租方的履约情况。原租赁项下房屋为公司暂时
闲置房产,终止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也将努力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受宏观经济和租赁市
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后续租赁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1、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