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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佳股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2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喻自文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2020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地点: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 9 号湖南湘
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66,072,4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4.8532%。
    ②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61,367,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235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③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704,8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181%。
    ④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7,672,4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7.34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12,967,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72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704,8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181%。
    ⑤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林、邓争艳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公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067,0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
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67,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94%;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林、邓争艳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