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2-06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追认的孙公司有关关联交易有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
域,相关约定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子公司湘佳电商续租关联方房屋的租赁价格参考周边同等地段租
赁价格,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关于追认孙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续租关
联方房屋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肖海军 易 华 袁翠兰
2020年2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XXX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XX届董事会
第XXX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名:
XXX:
2020年XX月XX日
(本页无正文,为《XXX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XX届董事会
第XXX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名:
XXXX:
2020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