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包括:公司向关联方吴先庆、邢贵芳、
杨全珍、喻自成支付代养费。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回
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1 年度
截止披露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关联
关联人 定价原则 日已发生 金额
类别 内容 交易金额
金额(元) (万元)
(万元)
采 购 商 品 / 吴先庆、邢 支付代养 市场公允 80.00 79,779.36 57.36
接受劳务 贵芳、杨全 费 价格
珍、喻自成
合计 -- -- -- 80.00 79,779.36 57.36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吴先庆先生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邢贵芳女士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杨全珍女士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喻自成先生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二)关联关系
吴先庆: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卫民妻子杨文菊之表弟;
邢贵芳: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卫民之姐;
杨全珍: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喻自文之妻妹;
喻自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喻自文之堂弟。
(三)履约能力分析
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支付代养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的实际养殖情形每养殖批次均签
订《肉禽养殖回收合同》。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支付代养费事项,遵循平等
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公司代养费价格体系、参照同
期公司向其他代养户支付代养费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公司与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的关联
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公司代养费价
格体系、参照同期公司向其他代养户支付代养费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
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
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湘佳股份本次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湘佳
股份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佳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