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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佳股份: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2022-03-23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湖南湘佳牧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25,678,613.21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729,460,622.3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736,655,374.66 元。根据公司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29,460,622.33 元。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理要求和意见,为股东提供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
    2、公司该年度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3、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投资事项。)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
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三、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一是 2021 年度公司现金流量净额
为负值;二是公司全产业链的在建项目仍有较大资金需求,如亿羽禽苗孵化中心、
20 万头商品猪基地、湘佳熟食产业园等,随着这些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对资
金的需求日益增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
金需求较大,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
的需要,从公司长期发展策略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
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
公司的长期发展,2021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
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上述项目投资以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日常运营
所需流动资金,以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
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现金分红,积极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
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
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共同分享公
司的成长和发展成果。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