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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佳股份: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需要,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申请了 1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及其配偶杨宜珍女士、杨文
菊女士为此次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与银行
签订的协议为准。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喻自文先生、邢卫民
先生、吴志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接受关联方担保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及其配偶杨宜珍女士、杨文菊女士为公司的关联
自然人,本次公司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接受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
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喻自文先生,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邢卫民先生,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杨宜珍女士,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杨文菊女士,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二)关联关系
       喻自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截止目前,喻自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2.58%的股份;
       邢卫民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截止目前,邢卫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2.58%
的股份;
       杨宜珍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自文先生之妻;
       杨文菊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卫民先生之妻;
       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二人为一致行动
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杨宜珍女士、杨文菊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
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及其
配偶杨宜珍女士、杨文菊女士为公司向银行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
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及其配偶杨宜珍女士、
杨文菊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不
涉及反担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
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
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申请
的流动资金借款,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及
其配偶杨宜珍女士、杨文菊女士为本次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
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接受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
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
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综上,以上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湘佳股份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
    4、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佳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