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湘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7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
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
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
资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 立 董 事签 名 :




      肖海军                   易   华                刘   焱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