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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5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
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肖海军                   易   华                刘   焱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