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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1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湘佳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提交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
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向关联方邢贵芳支付代养费事项,交易价格
依据公司代养费价格体系、参照同期公司向其他代养户支付代养费的情形;(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浩康农业采购胶框、鸡苗周转箱等,参照市场同时期同类
型物品的价格;(3)喻自林通过其实际控制的石门县天铝钢构加工厂和石门县
天鑫钢构加工厂承包工程的价格参照市场同时期同类型工程的价格;上述关联
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肖海军                   易   华                刘   焱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