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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瑞达: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5-08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0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0 年 5 月 25 日(星期
一)下午 14:00 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
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5 日 9:15
—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1)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
楼 C 栋一楼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
件。

       上述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3、4 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
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

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
4.00                                                               √
                    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9:00-11:30 及 14:00-16:00;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0 年 5 月 20 日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
子邮箱(xiansheng.tang@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公
司办公楼 C 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

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
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
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
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
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 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
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

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
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 xiansheng.tang@core-reach.com。
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
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
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
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
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
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

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胜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xiansheng.tang@core-reach.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3

2、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 9:

15—15:00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

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4.00      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        √
           案》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

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

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