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5-08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0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42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 10,626 万
股增加至 14,168 万股,注册资本由 10,626 万元增加至 14,168 万元,已由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 号”验资
报告,同时企业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自然人控股)”。
因此结合上述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就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章程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股 3,542 万股,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上市。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68 万元。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4,168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五十八条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聘用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公司聘用证券行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
期 1 年,可以续聘。 续聘。
第一百九十八条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上市之后施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
相关手续。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