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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瑞达: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5-2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
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经营
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
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1                 2019年3月2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                 2019年3月10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3                 2019年9月18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4                2019年11月18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上述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4次,列席董事会4次。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审批权限和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时均勤勉、尽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抽查财务账薄、财务相关单据、审批表及向相关人员调查
 等形式,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
 在财务制度执行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和加强,公司财务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公司财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核定期报告的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为加强公司管理,本年度监事会将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
 况作为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现场检查、后续跟踪调查、工作会议等形式,较全
 面的检查了行政、人事、项目等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履行了监事会
 的监督检查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
 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
 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
 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