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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瑞达:东海证券关于芯瑞达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0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芯瑞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成祺                        联系电话:021-20333686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江应                        联系电话:021-2033368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文件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文件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3 月 27 日
                                                        结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
                                                        讲解了上市公司主要
                                                        股东、管理层、实际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控制人股份减持要
                                                        求,以及募集资金管
                                                        理、承诺及履行、资
                                                        金占用等重大事项的
                                                          要求和披露要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2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2.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
                                                             是        不适用
措施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承担因欠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带来经济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确保芯瑞达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成祺




                                                    彭江应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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