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芯瑞达: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5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3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4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15—

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

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芯瑞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
统称“股东”)共有1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1,948,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1.9571%。其中:
     (1) 现 场 会 议 情 况: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会 议 的 股 东 5人, 代 表 股份
101,914,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327%。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8人 , 代 表 股 份 34,500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244%。
     (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1人,代表股
份2,948,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28,58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99.9802 % ;反对
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0%;反对20,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28,58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99.9802 % ;反对
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0%;反对20,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28,58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99.9802 % ;反对

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0%;反对20,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28,58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99.9802 % ;反对
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0%;反对20,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28,58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99.9802 % ;反对

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0%;反对20,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28,58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99.9802 % ;反对
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0%;反对20,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28,58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99.9802 % ;反对
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0%;反对20,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24,08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99.9758 % ;反对

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4,5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4,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4%;反对20,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24,08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99.9758 % ;反对
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4,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4%;反对24,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74%;反对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 ,014 ,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0474 % ; 反

对 2 0, 200 股, 占 出席 会 议中 小 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1.9526 % ;弃 权 0股 ( 其 中,
因 未投 票默 认弃 权0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 股份 的0.0000% 。

    因 该 议案 涉及 关联 交易 , 故关 联股 东彭 友、 安徽 鑫辉 投 资合 伙企 业
( 有 限 合伙 ) 、合 肥鑫 智 信息 咨 询合 伙 企业 ( 有限 合 伙) 、彭 清 保回 避 表
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奥成律师事务所委派储德军、吴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奥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