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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瑞达: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7-02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3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方案系以公司总股本 141,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2,504,000.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
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 42,504,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184,184,000 股。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刊登
在 《 证 券 日 报 》 、 《 上 海证 券 报 》 、 《 中 国证 券 报 》 和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原则是分配总额固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6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41,68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4,184,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9 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1 年 7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
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2*****809            彭友
    1
                 02*****756            彭友
    2
                 08*****148            安徽鑫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818            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1*****325            王鹏生
    5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本
 股份类型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101,995,714        71.99          30,598,714    132,594,428   71.99
通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39,684,286        28.01          11,905,286    51,589,572    28.01

三、总股本    141,680,000     100.00          42,504,000    184,184,00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 184,184,000 股摊
薄计算的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51 元/股。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副总经理王鹏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李泉涌、唐先胜、王光照、张红贵、吴奇;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
事苏华、丁磊、陶李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2.9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
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9.98 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唐先胜、屈晓婷
    咨询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电话:0551-68103780


    九、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