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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瑞达: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就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
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持
续、健康的发展,同时也兼顾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从业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
财务审计服务,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

       三、《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而确定的。有利于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 2022 年度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对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
到较好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
状。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
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3.3 亿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5.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
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以,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
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
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章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候选人章军先生尚
 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同意提名章军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
 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
 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1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未发生资金往来,除公司全资子公
司连达光电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
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1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也没有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代如成                冯奇斌               宋良荣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