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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瑞达:芯瑞达总经理轮值制度2023-01-1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轮值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更好适应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培养高素质管理团队,不断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总经理轮
值制度,设置执行总经理一名,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 范围
    执行总经理人选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1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职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轮值制度。执行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工作细
则》履行总经理相应职责,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义务。执行总经
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依法根据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授权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
    4、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8、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1、超过执行总经理权限范围的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四条 程序
    1、执行总经理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高级管理人员中筛选。
    2、执行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公司董
       事会聘任。
第五条   期限
    执行总经理任期1年。若轮值期间执行总经理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
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管理要求的,则可由公司董事会提前终止该执行总经理职务。
第六条 工作评价
    执行总经理属于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绩效部门组织进行。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