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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瑞达: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瑞达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0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芯瑞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成祺                        联系电话:021-20333686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江应                        联系电话:021-2033398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文件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文件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11 日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大量案例来分析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和解读上市公司及相
                                                    关人员的违规事件。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
                                                              是       不适用
措施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承担因欠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带来经济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确保芯瑞达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成祺




                                                    彭江应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