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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麒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20-12-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
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森
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麒麟”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森麒麟
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 号)核准,青
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00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1,308,24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9,113,005.20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9,126,994.80 元。

    2020 年 9 月 8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JNA50287 号《验
资报告》。

二、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
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支付方式,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时,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
相应的承兑汇票开具及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
使用汇票、信用证等支付资金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后,将以承兑汇
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公司一
般账户。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类及金额,
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办理外汇支付时,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
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外汇支付按照每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
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并建立对应台账,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
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后,将以自有外
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
户。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
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
查询。

    公司同时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近期发生的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
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
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同意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顾峥   焦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