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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麒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2-0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麒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森麒麟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目的

     公 司 拟 开展 外 汇套 期保 值 业 务以 满 足正 常生 产 经 营需 要 ,防 范和 规 避 外 汇
风 险 为 目的 ,是 出 于公 司 稳 健经 营的 需 求。 公 司 已制 定了 与 外汇 套 期 保值 业 务
相 关 的 管理 制度 , 并对 实 际 合约 签署 及 执行 情 况 进行 核查 。 预计 开 展 的外 汇 套
期 保 值 业 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泰铢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并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
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
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
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
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
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
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
法律风险。

四、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
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率损失。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保证正常生
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
司及子公司的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
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一定的
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采取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
制措施。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顾峥   焦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