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7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
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
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生产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
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关于2022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且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
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以
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三、关于2022年度以美元购买欧元用于西班牙项目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相关
外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相关外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进一步锁定成本、防范
和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
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且公司
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能尽量规避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津、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以美元购买欧元
用于西班牙项目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相关外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此议案至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文英、宋希亮、李鑫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