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2-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森麒麟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麒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及相关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森麒
麟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关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
交易 联 实际发生金额
易内容 计金额 务比例(%) 差异(%)
类别 人
向 关
联 人 海
橡胶采
采 购 泰 16,459.98 20,000.00 5.85 -17.70
购
原 材 林
料
接 受
动
关 联 汽车保
力
人 提 养、维修 26.36 50.00 19.59 -47.28
驿
供 的 服务
站
劳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其中与动力驿站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2021 年度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股东的利益。
明(如适用)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管事宜,无
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2021 年度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际发生金额
额
向关联人采购
海泰林 橡胶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0,000 16,459.98
原材料
接受关联人提 动力驿 汽车保养、维 依据动力驿站向客户提供
50 26.36
供的劳务 站 修服务 服务统一价格确定
合 计 40,050 16,486. 34
二、关联人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青岛动力驿站汽车养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玉兴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泰山二路 304 号
主营业务:汽车维修、养护、美容等后市场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55.87 万元、净资
产-90.24 万元,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4,126.12 万元、净利润-258.07 万元。上述数据
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青岛海泰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治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 38 号四号厂
房二楼东 2051 号(A)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6,991.3 万元、净资
产 1,375.83 万元,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02,712.91 万元、净利润 1,133.92 万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
关联人名称 关联人与公司的关系
号
1 青岛动力驿站汽车养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 青岛海泰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表中所述关联人与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生产设备及接受服务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方对
公司销售原材料、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对其他客户一致。
(二)结算方式
交易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业务情况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
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履行的程序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秦龙先生、林文龙先生、
秦靖博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秦龙
先生、林文龙先生、秦虎先生、青岛森忠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
森伟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宝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青岛森玲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
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后续将安排股东大会就该事项进行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日常经
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焦阳 陈轶超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