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1,060,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546%(截至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49,670,70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24,900股,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47,345,807 股 ) 。 其 中 : 通 过 现场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授 权 代 表 7 人 , 代 表有 表 决 权 股 份 360,388,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672,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15,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0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4,397,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3%。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摩洛哥投资建设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060,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15,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3.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844,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1%;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11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9,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67%;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 1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844,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1%;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11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9,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67%;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 1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844,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1%; 反对2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9,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67%;反对2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6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7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844,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1%;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11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9,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67%;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 1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10 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060,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15,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060,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15,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0,96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 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7,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8%;反对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官昌罗、潘雨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