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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北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8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阅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的基
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等制度,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其他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范玉顺


                                                          2020 年 8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杨小舟


                                                          2020 年 8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王 芳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