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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北方: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2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
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
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我
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的规定,结合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真
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
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
益。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的,并参照
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
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
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
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建设期,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投资完成后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不低于原项目。
    2、公司对新募投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除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外,有利于公司
稳定经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变更项目具有合理性。
    3、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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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以独立、客观、公正的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其他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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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索绪权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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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郜 卓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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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沈寓实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