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豪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0-07-3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文件。现基于独立判断,
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
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
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郑德珵                           卫建国                      黄继武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