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1-02-0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豪美新材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豪美新材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具体
情况,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和审计
委员会运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
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章
程》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
会的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现场走访公司经营场所等方式,从内部控制环境、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豪美新材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规范要求;豪美新材填写的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邓 骁 晏学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