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3-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豪美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21.414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94元,应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63,686.27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696.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8,989.35万元。该募集资
金已于2020年5月1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018.42
万元;(2)因“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6,460.81万元(含利
息)补充流动资金。扣除上述使用募集资金后,加上利息收入、投资收益208.23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466.3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5月,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银行专户,
与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银行专户,与保荐
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精美
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466.35 万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8720188000278117 466.3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493493181013000033302 -
合 计 466.35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2,679.3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对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
2020年7月28日,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结合募投项
目实施情况以及现有设备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
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将“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原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
权第0070253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
有限公司所持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2567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新
增募投项目实施地块与原地块为相邻地块。
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整合内部资
源,提高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在相关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
为 13,811.13 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于 2021 年 6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
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一)现金管理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均已收回,目前无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
(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合金新材建设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460.81 万元(含
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豪美新材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豪美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银
行对账单、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申晓毅 邓 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 度投入募 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58,989.35 19,018.42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 计投入募 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2,679.30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2)/(1) 益 计效益 变化
变更) (2)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 — 49,708.19 49,708.19 17,415.04 43,824.80 88.16 2021 年 6 月 2298.95 是 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53.35 3,253.35 1,603.38 2,825.84 86.86 2021 年 12 月 不适用 —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 6,027.81 6,027.81 - 6,028.6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8,989.35 58,989.35 19,018.42 52,679.30 89.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由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原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70253 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的基础
点变更情况 上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所持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22567 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块与原地块为相邻地块。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无。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
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811.13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无。
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管理情况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均已收回,目前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
“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460.81 万元,主要节余原因:1、根据签订的项目建设、采购合同,募投项目的部分尾款、质保金等款项需在项目投产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 验收后一定期限内支付,支付周期较长;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
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建设中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3、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工程和设备实际采
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4、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相应的投资收益;
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66.35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