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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美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美特材”)生产经
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
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
公司精美特材在广发银行申请人民币 15,000 万元授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在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
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本次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债务人名称: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
    3.保证人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 1.5 亿元及保证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
款项之和。
    5.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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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担保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债务人名称: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
    3.保证人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1 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之和。
    5.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
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6.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担保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1802564559934N
    注册资本:6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董卫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银英公路 12 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铝合金精密加工件、铝型材及深加工部件,
汽车用铝合金型材及部件,轨道交通铝合金型材及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普
通货物道路运输;装卸搬运。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精 美 特 材 资 产 总 额 为
2,848,865,242.93 元,净资产为 878,490,439.97 元,2022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1,079,940,457.39 元,净利润为 2,647,776.66 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精美特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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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精美特材不存在
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 2023 年 1 月 31 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实际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
民币 50,865.11 万元。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8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
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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