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中天精 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以下意见: 1、 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参股公司深圳市创点数科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硬件产品以 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的采购交易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在定 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汪晓东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