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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红预案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66367_A01 号),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188,831,648.8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72,524,679.66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综合考虑公司 2020 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
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1,4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560,000.00
元(含税)。公司不转赠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
资者的原则,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分红方案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