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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精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6-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中天精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3,78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5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808.2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
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180.5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
华明(2020)验字第 61266367_A01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04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截止2021年04月30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额(万元)       日投入金额(万元)
1      信息化建设项目           6,959.78             6,775.71             2018.00
 2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33,292.01           32,411.49             6032.43
 3     总部建设项目            16,409.71           15,975.70             1199.32
 4     研究院建设项目          10,017.90            9,752.94             2756.54
 5     补充营运资金            15,235.33           13,264.74             13264.74
          合计                 81,914.73           78,180.58             25271.03



                                      1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78.87 万元(不含理财,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性,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
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
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

                                     2
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
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
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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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
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
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
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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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邓淑芳                      张天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