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23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
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案
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变
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
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内容变更及延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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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岚 汪晓东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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