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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8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等资料,本次拟聘任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
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张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毛爱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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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郜树智、罗鑫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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