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就中天精装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78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92,808.2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8,180.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266367_A01《验 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安排 如下表列示: 1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额(万元) 1 信息化建设项目 6,959.78 6,775.71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9)0010号 2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33,292.01 32,411.49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9)0012号 3 总部建设项目 16,409.71 15,975.70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9)0011号 4 研究院建设项目 10,017.90 9,752.94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9)0009号 5 补充营运资金 15,235.33 13,264.74 - 合计 81,914.73 78,180.58 - 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约44,178.29万元,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进度 (万元) 1 信息化建设项目 5,682.39 83.86% 2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15,841.90 48.88% 3 总部建设项目 1,943.22 12.16% 4 研究院建设项目 7,446.03 76.35% 5 补充营运资金 13,264.74 100.00% 合计 44,178.29 56.51%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延期原因 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区域拓展工作开展受阻,且各区域项 目的承接、执行、完工等方面均出现一定的滞后情况,致使区域中心建设进度不 及预期,投资进度相对放缓。此外,随着近几年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公司 不断优化调整区域建设战略方案,故募投项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实施方式具体情况 公司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区域中心所用场地主要采取租赁、购置写字 楼方式以用于区域运营,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 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 本项目变更前后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类型 投资总额 比例 投资总额 占比 购买办公场所及装修费用 8,261.63 24.82% 2,000.00 7.92% 新增租赁办公场所及装修费用 475.74 1.43% 1,200.00 4.75% 新增人员费用 18,345.05 55.10% 18,345.05 72.65% 新增管理性费用 5,503.52 16.53% 3,000.00 11.88% 新增办公及工程设备 629.27 1.89% 629.27 2.49% 新增软件 76.80 0.23% 76.80 0.30% 合计 33,292.01 100.00% 25,251.12 100.00% (2)变更实施方式原因 针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 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持续评估,以股东利益最大化 为目标,谨慎决策,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移动办公便利 性的提高,购置写字楼对公司业务运营建设的优先性不如以往突出,如继续按原 计划实施募投项目购置办公场所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增加募集资金 风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调整“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合理控制区域 管理性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3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 途,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 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 5,040.89 万元募 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不涉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合计占公司区域建 设项目投资总额的 24.15%。 公司变更前后的募集资金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拟投入 变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信息化建设项目 6,775.71 9,775.71 2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32,411.49 24,370.60 3 总部建设项目 15,975.70 15,975.70 4 研究院建设项目 9,752.94 14,793.83 5 补充营运资金 13,264.74 13,264.74 合计 78,180.58 78,180.58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原因 针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 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详见本节的“(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之“3、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前述调整将有效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 (3)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详见本节之“(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三)研究院建设项目”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 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本次变更前后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情况如下: 4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方式 计划实施区域 计划实施区域 租赁 粤东、粤中、粤西、西北、西南、 粤东、粤西、北方、山东、西北、鄂豫、 购置 河南、山东、东南等区域中心城市 浙江、福建、江西等区域中心及重点城市 (2)变更实施地点原因 因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调整,且公司近年来为 完善全国战略性布局,持续对区域网络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并大力开拓区域中心 及重点城市业务,故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计划,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延期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快速扩张以及对新业态的拓展,公司对信息化建设在深度和广 度上的要求不断提升,市场环境对数据化建设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本着审慎性 原则,公司对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予以调整,与时俱进地对 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处理,信息化项目从研发到方案讨论、方案确定、开发测试、 上线,周期需要较长的时间,故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变更主要系为增加投资 3,00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区 域建设项目”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 因”。本次募集资金的增加将有助于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的进一步优化,对公司 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实现进一步信息化升级,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公 司管理成本。 5 3、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占比 投资总额 占比 1 数据中心建设 1,124.12 16.15% 1,124.12 11.29% 2 信息化办公设备 649.96 9.34% 649.96 6.53% 3 软件建设及研发 4,744.20 68.17% 7,744.20 77.75% 4 维护及租赁 441.50 6.34% 441.50 4.43% 合计 6,959.78 100.00% 9,959.78 100.00% (三)研究院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研究院建设项目” 至 2024 年 12 月。 (2)延期原因 研究院建设项目主要为在材料研发、工艺研发、设备和系统研发方面提升公 司的研发实力,研发面向批量精装修细分市场需求且具有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的 各类产品和技术以及装配式装修相关方面进行研发,并加速在业务中的转化应用, 提高公司装配式装修等方面的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研发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碍, 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另一方面,在 国家政策大力推行装配式装修的趋势下,公司预期将进一步装配式装修的技术研 发与储备工作,综合导致研究院建设项目延期。 6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变更主要系为增加投资 5,040.89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区 域建设项目”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 因”。本次募集资金的增加将有助于研究院项目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开展,尤其是 在国家政策大力推行装配式装修的趋势下,公司将持续推动装配式装修的技术研 发与储备工作,针对装配式装修的研发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并始终保持研发 投入强度,壮大研发团队,进一步引进更多高端优秀研发人才。 3、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占比 投资总额 占比 1 固定资产投资 4,891.61 48.83% 4,891.61 32.48% 2 无形资产(软件) 249.44 2.49% 249.44 1.66% 3 人工及管理费用 4,876.85 48.68% 9,917.74 65.86% 合计 10,017.90 100.00% 15,058.79 100.00% (四)总部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总部建设项目”至 2024 年 12 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 碍,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7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 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照 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内外部 环境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 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8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天精装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 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 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慈 杨 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