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1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工作
时间 届次 事项
1. 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2 月 11 日 3.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4.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审议董监高薪酬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 1.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29 日 2.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第二次会议
的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17 日 案
第三次会议
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6.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2 日 2.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7 第二届监事会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日 第五次会议 3. 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此外,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切实的履行了监事会的
各项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第二
届监事会的候选人进行选举,并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同时由第二届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圆满完
成。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
程序合法,认真及时的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的完成信息
披露;公司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
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体系运行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
告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东
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合理、规范的使用及
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
合募投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严格执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
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5、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
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
稳健的运行,公司各项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
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
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可以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四、2021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进一步督促公司的规范运
作,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同时加
强监事会自身知识提升,持续提升监事会和监事的履职能力,更好的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