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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海科技:国金证券关于奥海科技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3-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奥海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烯键                   联系电话:0755-82805993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思春                   联系电话:0755-828059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阅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2020 年 9 月 2 日,奥海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
                                         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变更为“广东省东
露文件一致                               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
                                         2020 年 10 月 27 日,奥海科技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
                                         施地点的议案》,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增 加
                                         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建
                                        设内容和实施方式 等情形。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 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 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 月 1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最新政策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
和刘蕾,作为股东的董事刘旭、匡翠思,其
他股东奥悦投资、奥鑫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是                    不适用
的高级管理人员蔺政、郭修根和赵超峰,持
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韩文彬、刘勇作出股份锁
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
昊、刘蕾,股东刘旭、奥悦投资作出持股意             是                    不适用
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 东深 圳奥海 ,实 际控制 人刘         是                    不适用
昊、刘蕾,股东刘旭、奥悦投资作出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 东深 圳奥海 ,实 际控制 人刘
昊、刘蕾,作为股东的董事刘旭,其他股东
                                                  是
奥悦投资、奥鑫投资作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 东深 圳奥海 ,实 际控制 人刘
昊、刘蕾作出承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            是
缴义务的承诺。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
刘昊、刘蕾,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员作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7、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奥海,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稳定公司股价          是
的承诺。
8、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
刘昊、刘蕾,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员作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9、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未履行承诺事            是
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
                                                       不适用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烯键                                           幸思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